中等师范教育的探索
1902年,清朝政府颁布了由张百熙(1847—1907)拟订的《钦定学堂章程》,亦称“壬寅学制”,但未实施。图为张百熙(左),《钦定学堂章程》(中),“壬寅学制”系统图(右)
1903年7月,张百熙、荣庆、张之洞以日本学制为蓝本,重新拟订学堂章程。清政府于次年1月公布,即《奏定学堂章程》,史称“癸卯学制”。图为《奏定学堂章程》(左)与“癸卯学制”系统图(右)。
【知识窗】“癸卯学制”把师范教育分为优级师范学堂和初级师范学堂。初级师范学堂招收高等小学堂毕业生,以“派充高等小学堂、初等小学堂两项教员者入焉;以习普通学外,兼讲明讲授管理之法”为宗旨。毕业后都有充当小学教员的义务,即为实质意义上的中等师范学堂。
1906,傅增湘(1872—1949)创办的北洋女师范学堂,是中国最早的女子师范学校。
1907年,清政府颁布了《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》和《奏定女子小学堂章程》。至此,中国中等师范教育办学形式包括初级师范学堂、师范简易科、师范传习所、师范讲习所。 图为《奏定女子师范学堂及女子小学堂章程》。
《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》颁布后,开原县女子初级师范学校等相继成立,图为开原县女子初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合影。
1907年,朱剑凡取《诗经》:“得圣人之化者,谓之周南”之义,于1910年正式定校名为周南女子师范学堂。附设小学和幼稚园。图为湖南省周南女子师范学校校友会成立合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