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中国成立初期对中等师范教育的改造与建设
新中国成立后,扫盲是中师生的一个重要活动,除了教授小学课程,还需要对广大农民进行扫盲教育。
1949年11月,中国教育部成立。同年12月,新中国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,确立了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、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、借助苏联经验、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的政策。图为教育部部长马叙伦在教育部成立大会的讲话。
1949年12月,全国教育工作会在北京召开,会议要求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,建立党、团和群众组织,建立政治教育制度,开设马列主义理论课。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早晨的“国内外大事”广播节目成为学生时事学习的重要课目。图为听广播的北京市立师范学校的部分学生。
1951年8月,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初等教育会议和师范教育会议。会议决议五年内培养百万小学教师,十年内基本普及小学教育。图为第一次全国初等教育和师范教育会议(左),马叙伦会议开幕词(右)。
1951年8月,史瑞芬(江苏溧阳乡村教师)当选为苏南区代表,出席第一次全国初等教育及师范教育会议。1951年9月,教育部授予她全国模范教师称号。
1951年8月,《人民教育》发表题为《大力稳定和发展小学教育,培养百万人民教师》的社论,指出:“师范教育好比工业中的重工业,机器中的工作母机,它是国家教育建设的根本,是全部教育工作中的中心环节。”
1951年10月,政务院颁布《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》,将师范学校归入中等专业学校,与普通中学分列。
图为改革学制的决定(左),《人民教育》第三卷第六期(1951年)《学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新学制的基本精神》(右)。
经过3年的恢复与发展,到1952年全国中等师范学校已达916所,在校生34.5万人。其中中级师范学校334所,在校生9.3万人;初级师范学校582所,在校生25.2万人。1953年,根据“整顿巩固,重点发展,提高质量,稳步前进”的方针,对中等师范学校进行了调整,初级师范学校升格为中级师范学校。图为《教育部关于师范学校今后设置发展与调整工作的指示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