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方师范学校
海南东方师范学校,校址在海南省东方县八所镇,创办于1959年初,1959年初,初时校址设在东方县新街镇,校名定为东方县师范学校,隶属东方县管理。1962年因国民经济调整停办。1970年复办,并迁址东方县八所中学,后又迁到东方县总工会,更名为广东省东方县师范学校。1979年迁到现址。1981年10月,改名为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东方师范学校,由原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直接管理,面向自治州九个县市招生,毕业生由自治州统一分配。1988年海南建省后改现名,归省教育厅直属。该校占地面积125亩,建筑面积12310平方米,1991年有教职工103人,其中高级讲师9人,讲师17人,助理讲师29人,教员2人。16个教学班,在校生803人,其中普师班451人,进修生88人,代培生122人,函授生142人。近年来,该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提出“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”、“学高为师,德高为范”的校训,“砺志、勤奋、求实、创新”的校风和“团结、诚实、勤奋、创新”的学风。以法治校,学校有较大变化。该校自创办至今,已培养毕业生2373人,培训在职教师近2000人,为发展海南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做出了贡献。